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參保單位給職工社保跨年補繳保險費,需攜帶補繳社會保險費材料,其中市內四區參保人員補繳起、止時間超過12個月的,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審核,補繳審核通過的,參保單位持補繳申請表到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其他情況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申報審核手續。對于已經繳納全年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繳費標準,可于每年的12月份上中旬到社保局提出申請,待審核后再去銀行繳納,但基數補繳只限一次。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日起計算;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企業的侵權行為是持續的,職工可隨時尋求勞動監察保護,且不受追溯時效限制。你可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維護自身權益。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對于社保補繳有時間限制嗎來說,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對于社保跨年可以補繳嗎來說,社保跨年補繳的辦理流程:
社??缒暄a繳保險費需提供《就業登記花名冊》以及補繳起、止月份(補繳跨年度的每年度還需提供任意兩個月)本人發放工資的會計憑證。通過勞動仲裁、勞動監察、人民法院等部門出具生效法律文書明確補繳事項的,需提供法律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參保單位給職工社??缒暄a繳保險費,需攜帶補繳社會保險費材料,其中市內四區參保人員補繳起、止時間超過12個月的,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金處)申報審核,補繳審核通過的,參保單位持補繳申請表到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其他情況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繳申報審核手續。
一般來講,省有關部門在每年的5月份左右發布上一年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通常稱為社平工資),因此,在上一年社平工資公布前,會暫停繳費基數低于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的繳費人員繳費。需要辦理退休、轉移等業務的繳費人員,可以選擇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的100%至30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一般繳費人員,最好選擇在上年省社平工資公布后,按照自己的財力狀況選擇繳費標準進行繳費。
另外,對于已經按上上年省社平工資為繳費基數繳過費的參保人員,如果想讓自己的繳費基數達到上年省社平工資,只需要在下半年繳費時相應提高自己的繳費標準就可以了,不用專門補繳。對于已經繳納全年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繳費標準,可于每年的12月份上中旬到社保局提出申請,待審核后再去銀行繳納,但基數補繳只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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