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總結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基本流程如下,。法院裁定強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產的,有關企業清算組、企業管理人可持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被強制清算人或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應當先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強制清算終結和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為45日。登記機關應當同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相關信息推送至同級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還要推送至同級商務主管部門
根據相關部門通知,自從10月份起企業注銷的流程在不斷簡化,國家稅務總局新政策《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不僅大大減輕了會計人的工作量,對企業來說也更加方便了,另外兩類企業可以直接注銷了。
一、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這兩類企業可以直接注銷!)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二、優化稅務注銷即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為其辦理稅務注銷時,進一步落實限時辦結規定。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優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一)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二)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三)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四)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五)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若未履行承諾的,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三、簡化稅務注銷辦理的資料和流程
(一)簡化資料。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免予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和個人身份證件。
(二)開設專門窗口。在辦稅服務廳設置注銷業務專門服務窗口,并根據情況及時增加專門服務窗口數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務。整合稅務注銷前置事項,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務模式。
(四)強化“首問責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注銷時,首次接待的稅務人員應負責問清情況,區分事項和復雜程度,分類出具需要辦理的事項告知書,并做好溝通和輔導工作。
(五)優化內部工作流程和崗責分配。對納稅人辦理注銷業務涉及多事項的,要創新工作方式,簡并優化流程、崗責,實現聯動、限時處理。
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工商注冊流程越來越簡單化,新設立的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是也有很多企業經營不下去,不了了之,所以今天我們公司給大家總結注銷公司的相關流程以及注意事項:
一、公司注銷的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二、公司注銷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注銷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后,方能辦理注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組;
2、公告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
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
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
7、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我們公司總結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基本流程如下:
一、適用主體
(1)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未開業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無債權債務企業)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尊重企業自主權和自治權,自主選擇適用一般注銷程序或簡易注銷程序 ;
(2)法院裁定強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產的,有關企業清算組、企業管理人可持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被強制清算人或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
二、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的具體情形
(1)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
(2)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3)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 ;
(4)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 ;
(5)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 ;
(6)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 ;
(7)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 ;
(8)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
三、公告程序
(1)企業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應當先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強制清算終結和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除外),公告期為45日;
(2)登記機關應當同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相關信息推送至同級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還要推送至同級商務主管部門 ;
(3)公告期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及相關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簡易注銷公告》專欄“異議留言”功能提出異議并簡要陳述理由 ;
(4)公告期滿后,企業方可向企業登記機關提出簡易注銷登記申請 。
四、申請材料
(1)《申請書》(企業不再提交清算報告、投資人決議、清稅證明、清算組備案證明、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等材料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
(3)《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提交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提交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
注:《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由全體投資人簽署,包含全體投資人決定企業解散注銷、組織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內容 ;
(4)營業執照正、副本
材料審查 登記機關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也可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企業進行檢索檢查 。
五、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1)對于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限制條件的申請,書面(電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請人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 ;
(2)對于公告期內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不予簡易注銷登記的決定 ;
(3)對于公告期內未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準予簡易注銷登記的決定 。
六、法律責任:
企業應當對其公告的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和全體投資人承諾、向登記機關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是實施監督管理的依據 。
(1)企業在簡易注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登記機關可以依法做出撤銷注銷登記等處理,在恢復企業主體資格的同時將該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其相應權利 ;
(2)對惡意利用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逃避債務或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投資人主張其相應民事責任 ;
(3)投資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