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北京設立的一家外商獨資公司,由于假期和一些外在因素,造成外資公司注冊資本不能在3個月內到位,是否需要辦理臨時營業執照的延期,工商局會不會進行行政處罰或罰款么?。按照中國的外資企業法規,外資公司注冊在取得臨時營業執照3個月內,首期出資必須要到位,并出具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正式的外資公司營業執照。外資企業注冊資本如果因各種原因沒有按時到位的,需先取得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批準,取得新的批復后,再辦理臨時營業執照的變更手續。如果外資公司注冊資本延期到位的理由充分,工商行政部門一般不予以處罰或罰款。
我們是在北京設立的一家外商獨資公司,由于假期和一些外在因素,造成外資公司注冊資本不能在3個月內到位,是否需要辦理臨時營業執照的延期,工商局會不會進行行政處罰或罰款么?
按照中國的外資企業法規,外資公司注冊在取得臨時營業執照3個月內,首期出資必須要到位,并出具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正式的外資公司營業執照。
外資企業注冊資本如果因各種原因沒有按時到位的,需先取得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批準,取得新的批復后,再辦理臨時營業執照的變更手續。
一般來說,如果外資公司注冊資本延期到位的理由充分,工商行政部門一般不予以處罰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