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過多或者虧損嚴重怎么辦?公司減資應當由董事會(執行董事)制定方案,提交股東會決議,在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中均為特別決議,需要2/3以上多數通過。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首先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后,應按《公司法》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處理債權債務的義務,然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2、前一屆股東會決議;。4、經公司股東會確認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5、新一屆股東會決議;若股東減資后原股東不變,則只要開一個股東會、作一個股東會決議即可(即新一屆股東會決議和前一屆股東會決議可合并為一個股東會決議);。9、《公司股東名錄(A,法人)》及《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B,自然人)》;。
公司注冊資本過多或者虧損嚴重怎么辦?毫無疑問,那就是減少注冊資本,實施自救。企業如何減少注冊資本呢?流程是什么樣的?
1、決議,公司減資應當由董事會(執行董事)制定方案,提交股東會決議,在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中均為特別決議,需要2/3以上多數通過。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底于法定的最底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
3、通知和公告,公司應當在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4、清償與擔保,債權人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首先公司股東會作出決議后,應按《公司法》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處理債權債務的義務,然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前一屆股東會決議(主要載明減資者、減資的股權額、減資方式、減資后的最新股本結構等);
3、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至少三次公告的報紙;
4、經公司股東會確認的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5、新一屆股東會決議(主要載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變動的事項);若股東減資后原股東不變,則只要開一個股東會、作一個股東會決議即可(即新一屆股東會決議和前一屆股東會決議可合并為一個股東會決議);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
8、減資的驗資證明(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9、《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A:法人)》及《公司股東(發起人)名錄(B:自然人)》;
10、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檔案室提供加蓋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該公司章程復印件。